列克星敦消防局公开记录
《肯塔基州公开记录法》(肯塔基州修订法规第61.870至61.884条)概述了提交和处理公开记录请求的程序,哪些记录可以公开查阅,哪些记录可以豁免查阅。
请注意:您必须是肯塔基州联邦的居民才能提出公开记录请求。每个请求都必须包含一个声明,说明请求者如何是英联邦居民。要确定您是否是联邦居民,请查看相关法规。
需要获取EMS报告?一般来说,这些报告只提供给某些相关人员。了解有关如何请求EMS报告的更多信息。
如何提交公开记录申请
所有公开记录要求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公开记录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 你的名字
- 地址
- 日间电话号码
- 电子邮件地址
- 尽可能多的具体信息,使加拿大28能够及时识别正确的文件或记录
- 可能需要额外的证明文件才有资格获得记录(宣誓书、监护证明、遗产管理人/遗嘱执行人文件或其他文件)
在哪里提交公开记录申请
你可透过以下方式索取电子纪录:
- 以电子表格提交公开纪录要求;
- 将司法部长批准的表格提交至FIREORR@lexingtonky.gov;或
- 向FIREORR@lexingtonky.gov提交书面请求。
您也可以加拿大28通过提交司法部长批准的表格或以其他方式提交书面请求来请求记录:
列克星敦消防局:列克星敦第三街211号,KY 40508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下午4点(节假日除外)
传真:(859)231-5606
邮件:列克星敦消防局地址:Open Records 211 E. Third St. Lexington, KY 40508
如果您正在寻找的记录由另一个机构保管和控制,请向该机构提交您的请求。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延误你取得所需记录的时间。
如果您在任何时候对公开记录请求有任何疑问,请致电(859)231-5668与列克星敦消防局的公开记录协调员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