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物业检讨委员会
委员会及委员会编制每年须缴交额外物业税的空置及破旧物业清单,并就空置物业提出其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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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来源
法律规章制度
法例及条例
空置物业审查委员会是根据《条例》第12-82章设立的,目的是识别荒废和变质的物业,并认证根据《条例》第7-39至7-43章被征税为“废弃城市物业”的物业,并就空置、废弃和荒废的物业提出其他建议。
欲知更多有关空置物业检讨委员会的法例及条例资料,请浏览以下连结:
会议日程及地点
时间安排:季度会议,并根据需要召开特别会议和上诉听证会时间:不同地点:凤凰大厦,101 E. Vine St。
如需获取会议信息和资料,请联系Koyuki King。
当选的官员
主席-查德·沃克副主席-阿特·克罗斯比